轉知公路總局「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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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2-12-08 13:45
一、依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111年11月29日嘉監雲站字第1110308652A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交通部於今(111)年11月起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領牌政策,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相關事宜與電動二輪車行車安全,如車輛行車速限不得超過25公里、須投保強制責任保險、騎乘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相關規定。 三、此外,為方便民眾辦理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業務,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規劃提供下鄉「到點領牌服務」,如各機關累積約15輛以上微型電動二輪車需領牌,請填具相關附件書表清冊,並向該站提出申請俾利協調預排時間、地點。 四、檢附公路總局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網站,該專區內亦有多國語言版本可供下載,相關路徑如下-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electricBicycles/eBicyclesDoc。
相關網址: 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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