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工業局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及第46條附表六業經該署於112年3月22日以環署綜字第1121027705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更新日期:2023-03-25 15:54 奉交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3月22日環署綜字第1121027705D號函辦理。 附加檔案: 351066_112S0008057_1120024027.odt 351066_112S0008057_1120024028.pdf 351066_112S0008057_11200240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