祕書室主管事項
- 秘書室:主辦文書、管考、法制、事務、檔案、國會聯絡等事項。
- 秘書室 ( 法制 )
- 1. 本局主管法規條文之撰擬 , 修訂等配合事項。
- 2. 本局主管暨相關法規之收集 , 整理 與編篡。
- 3. 本局主管法規疑義之解釋事項。
- 4. 法制業務之協調、聯繫事項。
- 5. 本局同仁因公涉訟案件之處理協調事項。
- 秘書室 ( 管考 )
- 1. 行政院院會決議暨院長指示事項之列管、追蹤與彙報。
- 2. 局務會報紀錄及局長重要裁示事項追蹤、管考。
- 3. 本局公文稽催及公文查考。
- 4. 人民陳情案件之管制追蹤。
- 5. 本局每月重要施政彙整。
- 6. 本局同仁公務出國報告稽催與彙報。
- 7. 本局政府出版品專責業務。
- 8. 自行及委託研究計畫列管追蹤。
- 9. 推動本局服務品質工作業務。
- 10. 圖書資料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