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投資抵減及補助或獎勵案件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
- 更新日期:2020-05-19 18:31
為促進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並兼顧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之落實,本部依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條第二項,及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函請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等相關法律之主管機關,清查是否有違法情節重大之情事,爰訂定「經濟部投資抵減及補助或獎勵案件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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