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本中心成立概述 組織架構與人員配 業務職掌 組織功能 環境政策 本中心位置 工業區服務中心環境保護之範圍 工業區相關法規下載檔案下載檔案(.pdf)

本中心成立概述

經濟部工業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檢驗所轄各工業區污水處理廠之水質,自88年7月於桃園市觀音工業區內成立「北區檢驗中心」。

近年來,由於環保法令增修訂提高管制標準,且因精省政策的施行,原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開發之工業區全部移由本局接管。為因應目前及未來各工業區所面臨之環保問題,並加強督導其環保相關業務,本局乃擴編北區檢驗中心,並整合位於台中工業區內之「污染防治人才培訓中心」予以更名為「工業區環境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於90年7月12日正式成立此專業機構,以督導提升工業區公用環保設施之操作營運績效。

組織架構與人員配置

  • 90年7月12日成立,主管工業局所轄42座工業區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操作、維護、檢驗之稽核與輔導。
  • 本中心共有30人,除執行長為公務員外,其餘均為約聘雇人員,分三室辦理各項業務(其中稽核室分三組)。

人員配置:

  • 設有執行長1人、副執行長1人
  • 業管室組長1人、人事人員1人、會計員1人、組員1人、技術員2人、工級2人員
  • 稽核室北區組組長1人、技術員3人、工級1人
  • 稽核室中區組組長1人、技術員4人
  • 稽核室南區組組長1人、技術員2人、工級1人
  • 檢驗室組長1人、技術員4人
組織架構圖

環保中心組織架構圖

業務職掌

(一)使命

依據本局「工業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第五條規定本中心之使命如下:

統籌處理工業區環保問題,並督導所轄服務中心與聯合污水處理廠環保業務。

(二)單位職務職掌

1.業管室

  1. 辦理人事、財產、文書、檔案出納、資訊等管理事項,及各服務中心環保業務之相關人事之初審與彙整事項。
  2. 會計、預決算編製、經常費收支處理,及各服務中心環保業務之相關收支經費之初審與彙整事項。
  3. 車輛、機具、儀器之管理事項。
  4. 辦理工程、財務、勞務之採購,及污水廠共同藥劑、耗材、污泥處置、設備零組件與維修之共同採購供應事宜。
  5. 辦公室安全防護管理事項。
  6. 本局污染防治人才培訓中心之營運管理事項。
  7. 工業區污水處理廠人員培訓規劃與管理事項。
  8. 其他行政業務事項。

2.稽核室

  1. 辦理各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含公辦民營廠)營運之督導與考核事項。
  2. 輔導各污水廠功能提升或改善,並追蹤查核矯正措施之執行事項。
  3. 公辦民營污水廠緊急接管事項。
  4. 協助各工業區服務中心辦理廠商廢水排放之監測與違規查報事項。
  5. 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之建制與維持,及督導各污水廠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之運作。
  6. 各污水廠公害糾紛之協調處理事項。
  7. 督導各污水廠之環境與安全衛生事項。
  8. 辦理有關各污水廠相關之環保業務之專案計畫事項。
  9. 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管理法令修正之草擬事項。
  10. 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徵收異議處理。
  11. 各污水廠共同特用設備之統籌調派與維護事項。
  12. 研擬修正各工業區污水廠共同標準作業程序規範事項。
  13. 其他稽核業務事項。

3.檢驗室

  1. 辦理檢驗室認證與維持事項。
  2. 建立環境檢測技術事項。
  3. 環境檢驗室營運管理事項。
  4. 對外辦理代檢驗業務事項。
  5. 各污水廠檢驗室督導與考核事項。
  6. 辦理各污水處理廠檢驗室盲樣績效評鑑事項。
  7. 其他檢驗業務事項。

組織功能

  • 稽核 發現問題>預警→預防與改善
  • 檢驗 確認公信數據>客觀看待問題→檢討回饋→改善
  • 輔導 協力解決問題→提升污水廠效能與效率
  • 訓練 提升在職人員之技能→人力資源與服務品質提升⇒創新與持續改善--提高生產力>追求卓越

環境政策

本中心以稽核、輔導、檢測工業局所轄工業區污水處理廠,並協助其建立與維持環境管理系統,輔導其經由持續改善達到污水處理廠運作最適化為任務,以協力促進產業升級與永續發展。玆為善盡本局賦與本中心之職掌,並加強與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溝通,訂定本中心之環境政策如下:

  1. 持續員工教育訓練與環保相關活動與溝通,並致力於污染預防與資源回收再利用。
  2. 稽核各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做好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符合環保與下水道法規,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
  3. 輔導各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技術提升,協助建立環境管理系統,並督導其正常運作與持續改善,以達成經濟且有效之本局政策目標。
  4. 持續加強本中心之環境檢測技術與維持認證制度,並輔導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提昇環境檢測技術,確保檢驗數據達到品保/品管制度之要求。

本中心位置

(一)本中心(本中心本部業管室、稽核室中區組、中部檢驗室)

  1. 中山高速公路北上(南下)南屯交流道往龍井方向直走五權西路三段右轉工業區27路
  2. 中二高龍井交流道往台中方向直走中龍路左轉中蔗路直走進入五權西路三段左轉進入工業區27路
  3. 台中市公車:27及49路公車於台中火車站前之公車站出發,搭乘者可於台中工業區內環隆科技站下車走入。又該兩路公車在朝馬均設有停車站。
本中心(本中心本部業管室、稽核室中區組、中部檢驗室)交通路線圖

本中心(本中心本部業管室、稽核室中區組、中部檢驗室)交通路線圖


(二)本中心檢驗室(北部)、稽核室北區組

  1. 國道1號或3號高速公路上國道2號中正機場系統高速公路下大園交流道往大園工業區(有路標)前之大觀路(台15線省道)左轉後順著路繼續走往觀音工業區(有路標)方向到成功路一段
  2. 國道1號或3號高速公路上台66線東西向快速公路(往觀音)終點(台15線省道)右轉後順著路繼續走往觀音工業區(有路標)到成功路一段
本中心檢驗室(北部)、稽核室北區組國道交通路線圖

本中心檢驗室(北部)、稽核室北區組國道交通路線圖


(三)本中心稽核室南區組

  1. 中山高南下楠梓交流道59B出口下交流道直走第二個紅綠燈左轉經建路至本中心稽核室南區組
  2. 中山高北上楠梓交流道59出口下交流道直走第二個紅綠燈右轉經建路至本中心稽核室南區組
本中心稽核室南區組高速公路交通路線圖

本中心稽核室南區組高速公路交通路線圖

工業區服務中心環境保護之範圍

工業區服務中心環保業務之範圍如下:

  1. 辦理污水處理廠營運、操作、管理及維護。
  2. 辦理污水處理系統機電設備管理與維護。
  3. 辦理廢(污)水管線之巡、檢漏、修補及管理維護事項。
  4. 辦理廢(污)水排放及放流口之管理。
  5. 辦理污水處理廠進廠水質、水量之管制。
  6. 辦理污水處理廠各單元水質、水量檢測與分析事項。
  7. 辦理污水下水道用戶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及排水設備之審核及查驗事項。
  8. 辦理興辦工業人申請廢(污)水納管事項。
  9. 辦理污水下水道用戶廢(污)水聯接使用事項。
  10. 辦理污水下水道用戶廢(污)水排放之監測及違規查報事項。
  11. 辦理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放廢(污)水採樣、檢驗及統計事項。
  12. 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排水區域、開始使用日期、接用程序及管理規章之公告。
  13. 辦理各項污水處理廠圖表、紀錄、表報之編製保管及定期申報。
  14. 化驗、技術人員訓練事項。
  15. 協助廠商水污染防治與減廢事項。
  16. 協助廠商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有關事項。
  17. 協助廠商防治空氣污染有關事項。
  18. 協助廠商防治噪音污染有關事項。
  19. 協助廠商辦理工業安全及衛生有關事項。
  20. 協助廠商辦理環保及相互支援事項。
  21. 其他有關環保事項。
  • 電話:(04)2350-4558
  • 傳真:(04)2350-4735
  • 地址:台中市南屯區工業二十七路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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