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3月9日召開「企業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修訂及討論會議,依會議決議修訂內容(含懶人包)如附件,請參考。 2022/03/31 目前疫情仍緊張,請各企業與廠商多加注意防疫規定,並依指引成立防疫專責小組並指定相當層級人員擔任防疫長。 相關資料: 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持續營運指引.pdf下載檔案(.pdf) 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懶人包.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