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第27屆國家品質獎申請期間為111年4月29日起至7月25日止受理申請,詳如申請須知(如附件),請查照。
2022/05/12
一、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國家品質獎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獎勵推行卓越經營,樹立學習楷模,提升經營品質水準,建立優良組織形象,行政院自民國79年設立國家品質獎(下稱國品獎),並責成工業局辦理國品獎受理申請、遴選審查及頒獎表揚等事宜。
三、第27屆國品獎自本(111)年4月29日起至7月25日止受理申請。
四、工業局已於國品獎網站(https://nqa.cpc.tw)設置「第27屆國家品質獎專區」,請有意申請者可自行前往下載申請須知及提出線上申請。
五、聯絡窗口:國品獎工作小組;電話:02-27032625分機21~27;電子郵件:NQA@cp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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